涉披露程淑儀被廉署調查 吳文遠押後下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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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4/03 16:12

最後更新: 2017/04/0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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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被指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涉透過社交網絡及新聞媒體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的目標,以及該項調查的細節。吳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吳文遠今無律師代表,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5月8日再提訊,以待被告徵詢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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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控罪指,被告吳文遠(40歲)涉嫌於2016年4月5日至5月24日期間,明知或懷疑廉署正就一項被指稱或懷疑已犯的《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調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透過Facebook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的目標;又於4月5日透過香港電台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的目標及該項調查細節,即他已獲廉署邀請於去年4月6日就該事宜作出一份證人供詞;另外透過新聞媒體包括香港電台、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披露他正以投訴人身分向廉署作出一份證人供詞。

(經濟日報記者林宇翔攝)

到庭旁聽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黃浩銘在庭外叫喊口號「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舉報無罪,抗爭有理」。吳文遠又指,認為本案是政治檢控,有高官接二連三涉嫌貪污,市民有責任舉報,他又不認為自己曾披露案情細節,公眾須要知道調查進度。